【台灣新時報記者唐純瑤/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將一輛高價公路車停於騎樓。由於未上鎖,遭到竊嫌覬覦被騎走,當日該男再回到騎樓欲騎回自己心愛的自行車時,竟找也找不到,情急之下只能到派出所請求協尋,北市警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獲報,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在自行車旁,神情自若就好像自己的車一樣將車牽出,並朝萬華方向騎走,該車車主看見畫面氣憤難耐當場提告。
中正二分局指出,警員謝作靂獲報立刻根據監視影像比對嫌犯特徵及地緣關係,鎖定一名黃姓男子涉嫌重大,於是立即依照竊嫌騎乘路線一路找尋,終於在警方鍥而不捨地追緝下緝獲,黃嫌在警員找上門時對犯行坦承不諱,但辯稱以為該自行車是遭人棄置的車輛,才會將車當代步工具騎走,經警方調查,黃姓男子專門鎖定「未上鎖之腳踏車」及「鑰匙未拔」之機車做為犯案目標,且為慣犯,詢後黃男被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自行車為大眾常用通勤工具,停放在外應置於可掌握監控的地方,且依定要上鎖,以防有心人士覬覦。如果車輛遺失,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尋車輛;也提醒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而擅自騎(牽)走他人自行車,這將觸犯刑法竊盜公訴罪,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