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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支票記得兌領 稅務局近日寄發「退稅支票未兌領通知單」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期將對112年開立且尚未兌領之退稅支票,主動寄發「退稅支票未兌領通知單」,提醒民眾於退稅支票到期日前儘速至公庫銀行兌領。

該局說明,退稅支票兌領期限為開票日起一年,逾期未兌領或已遺失者,可在退稅款解庫前向稅務局申請更改發票日或改以直撥退稅方式領取退稅款。一旦退稅款辦理解繳入公庫,受退稅人須重新申請退稅,手續較費時且繁瑣。因此,該局籲請民眾如接獲退稅支票,請儘速向公庫銀行兌領或就近存入往來金融機構帳戶,以免因退稅支票逾期或遺失,致無法提兌或增加提兌成本。

地方稅務局局長玉枝溫馨提醒民眾,退稅支票都會由稅務局以雙掛號函件寄送,若在家中信箱發現招領郵件通知單,請儘速至指定郵局領取,以免郵件招領逾期遭退回,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對退稅有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3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另外亦可至該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hltb.gov.tw瀏覽相關訊息。